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
三 门 县 财 政 局 文件
三 门 县 卫 生 局
三人劳社[2007]75号
关于做好2007—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
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,进一步关心企业退休人员健康,根据《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》(台政办发[2007]49号)及浙劳社医[2007]58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特就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对象
凡在2007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(退职)手续,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(退职)人员,均可自愿参加本次免费健康体检。
二、体检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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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 检 项 目 |
主 要 内 容 |
规 定 价 格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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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体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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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高、体重、血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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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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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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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官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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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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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大常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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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常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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尿常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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粪常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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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超 |
肝、胆、脾、双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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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电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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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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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功能 |
丙氨酶、谷氨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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肾功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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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糖 |
葡萄糖测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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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脂 |
总胆固醇、甘油三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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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时间安排
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至2008年3月31日结束,以后原则上每两年实施一次。退休人员凭 “体检券”到指定体检单位体检。退休人员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。
四、体检机构
此次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由三门县人民医院、三门县中医院承担具体体检业务,各退休人员自行选定一家医疗机构体检。
五、体检经费
根据(台政办发[2007]49号)精神,体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保障,各体检单位依据收取的“体检券”结算经费,体检经费由县财政直接支付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次体检对象应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养老金发放证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到县社保中心办事大厅领取“体检券”。
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
三 门 县 财 政 局
三 门 县 卫 生 局
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五日
主题词:企业退休人员 体检 通知
抄送:市企业退管办,县政府办公室,县总工会。
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5日印发